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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9888/2025-00004 发布机构 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2-10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2-10 失效日期
名  称 市工信局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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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市工信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务、后勤、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预算的综合平衡、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监督;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建设、日常运行维护和网络信息公开发布;组织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

(二)综合规划处。组织研究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负责重大课题研究管理和相关经济政策评估;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编制行业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信息综合,组织调研活动,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宣传、信息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宣传推广行业先进典型经验;承办政务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的运行管理;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目标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推动企业法制、法律顾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牵头协调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承担市属企业改制及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四)产业转型升级处。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建议,指导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转移;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负责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承担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承担工业文化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市制造强市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制造强市建设重大政策文件;指导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链发展,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政策,引导集群促进组织发展;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跟踪研究未来产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按规定承担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区两带”建设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市政府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的相关工作;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五)运行监测协调处。提出工业经济近期调控目标和促进平稳健康运行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运行监测网络,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承担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承担经济新增长点的培育和监控工作。

(六)技术创新处(投资与技术改造处)。负责推动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开展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负责推进工业设计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培育自主品牌;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方向、规模,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落实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优惠政策;监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推进领航企业发展,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

(七)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新能源产业处)。负责全社会节能的综合协调,实施能耗强度管理;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工业技改项目能评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促进政策;指导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协调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负责推进光伏、风电、氢能、新型储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拟订并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相关产业运行状况。

(八)产业人才与合作处。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企业人才培训;牵头负责对口支援、协作帮扶等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推动中小企业合作交流;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

(九)装备工业处。负责汽车、通用机械、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与推广应用,指导高端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推进高端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动全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推进全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指导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市汽车产业发展;监测分析相关行业运行状况。

(十)材料工业处。负责钢铁、有色、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稀土、建材等行业管理,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新材料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推进全市新材料产业发展;监测分析相关行业运行状况;负责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相关工作。

(十一)消费品工业处(盐业管理处)。负责轻工、纺织、医药、食品等消费品行业管理,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推动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承担食盐专营工作和盐业行业管理;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卖管理;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监测分析相关行业运行状况。

(十二)信息化发展处(两化融合推进处)。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标准制定和推广;负责推进实施全市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工作;牵头智能制造工作,负责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十三)电子信息产业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大数据产业处)。负责全市电子信息行业管理,拟订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行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中的电子信息项目,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智能卡产业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管理,拟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及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推进软件保护和正版化;统筹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拟订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牵头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和数字产业创业创新;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融合发展,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监测分析相关产业运行状况。

(十四)信息基础设施处(物联网产业处)。拟订并实施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要求制定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统计分析;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负责推进物联网、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监测分析相关产业运行状况;牵头实施局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信息安全。

(十五)无线电管理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淮安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无线电管理综合协调和规划编制;按权限规划、分配与指配无线电频率,负责无线电台(站)的使用管理;承担军地协调联络和涉外无线电管理;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管、无线电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组织辖区内无线电监测、检测及干扰查处;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安全及重大活动保障;组织征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统筹无线电管理经费管理。

(十六)中小企业处。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推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减轻企业负担有关工作。

(十七)服务体系建设处。拟订并实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产融合作,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

(十八)国防科工与安全生产指导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等相关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军工科研生产有关合同管理,落实军品免税等事项;负责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的推进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负责军工能力调整、资产重组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军工科研计划;负责军工科研、生产管理和改革调整工作,协调市、县区条件保障问题;负责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承担对全市军工关键设备设施、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的监管;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军品出口和国际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保密监督管理工作,共同负责军品科研生产承担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编制民爆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爆物品生产和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民爆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统计等工作;负责船舶和海工装备行业管理,拟订并实施行业规划;承担船舶行业在建船舶抵押融资相关工作;协调船舶行业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问题;推动船舶行业统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产业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本单位与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日常沟通和信息交流工作;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九)组织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以及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市工信局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行政中心北楼9楼    电话:83750607  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30、14:00-17:30(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