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民爆、船舶制造行业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须知
时间:2024-07-31  来源: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感谢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支持。为保障举报内容及时有效得到处理,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举报受理范围

我市范围内民爆、船舶制造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二、其他行业安全生产举报

工矿商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上运输(包含海上)、渔业船舶、民航、铁路、电力能源及污染防治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请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三、鼓励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匿名举报或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核查属实后将难以发放奖励。

四、不予受理情形

1.同一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举报的;

2.无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不清楚的;

3.向工信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其他依法依规判定不予接收的。

五、权益保障

举报件受理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

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举报受理途径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市应急管理局12350(24小时受理),市工信局83750628。

信函(来访)举报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908室(邮编:223001)

举报电子邮箱:gxjaq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