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江苏省铸造产能置换管理暂行办法》(苏工信规〔2020〕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江苏清拖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退出产能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于2023年1月7日前与市工信局联系。
联系电话:8375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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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退出产能情况表
市工信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