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Column List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淮安市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08  来源: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67号)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广大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需求,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度淮安市业余无线电台(A类、B类)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应具备一定无线电知识,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

(二)淮安市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身份证居住地址为准;身份证居住地址不在本市的需在报名系统“其他补充性材料”项中上传在本市常住证明,如户籍证明、居住证、学生证、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等);

(三)报考B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者应当依法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6个月以上,且具有相应的实际操作经验,并在报名系统“其他补充性材料”一项中上传本人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照片。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4:30—10月22日14:30。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14:3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网址为http://82.157.138.16:8091/CRAC/crac/login_student.html。考生按照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和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报后提交审核。(注意:上传本人照片必须为彩色,背景色为白色,尺寸为(25mm*35mm)且符合网站像素要求的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方便后期制作证书。)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9:30

考试地点: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行政中心会议中心

四、考试内容和考试办法

考试由中国邮电出版社出版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题库》中A类、B类题库随机提取,采取标准化试卷笔试方法,A类试卷共30题,时间为40分钟,答对25题为合格。B类试卷共50题,时间为60分钟,答对40题为合格。考试结束后在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分会门户网站(http://www.crac.org.cn/)上公布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考试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上下载自行打印),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现场提交上述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B类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原件)。

(二)考生必须在开考前10分钟经工作人员核验后方可进入考场,按序号对号入座。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期间务必遵守考场纪律(详见附件1),听从监考人员现场安排。如有舞弊或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秩序行为的,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并禁止其报名参加后续我市举办的各级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能力验证考试。

(三)考生应对报名和考试现场审核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和成绩。

(四)报考者可购买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的《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验证题库》,或到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无线电分会门户网站(http://www.crac.org.cn/)下载A类、B类业余电台操作证书考试题库提前进行复习。

(五)考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0517-83755881。

特此通知。


附件:

1.淮安市业余无线电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考场纪律



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1

淮安市业余无线电操作技术能力验证考试考场纪律


1、考生必须在开考前10分钟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钢笔或圆珠笔等,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籍、笔记、纸张、快译通等物品,关闭手机后,方可入座。

3、答卷前,考生必须将考生信息所要求填写的事项准确无误地填在答卷的指定位置。

4、考试时,未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不得传、借文具,如有需要,须监考人员传递。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发现试题印制、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有关问题可举手请监考人员处理。

5、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客观题选项答案,不按上述规定要求作答的,其答题卡无效。

6、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7、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在教室等候监考人员清点试卷,清点无误后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

8、考生必须独立答卷,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时不准看书,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不准夹带(包括电脑、笔记本、手机等)。

9、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属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考试成绩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