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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华邦原料煤减量替代认定现场审核服务询价公告
时间:2021-01-13  来源: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电行业耗煤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法〔2016〕108号)等文件,中海华邦化工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原料煤减量替代认定现场审核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报价须知(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

一、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

2、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5、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6、供应商拥有近五年来做过类似煤炭减量替代认定现场审核的项目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或者拥有化工行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公告发布及询价文件获取信息:

1、询价公告在淮安市工信局网站发布。

2、公告期限为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8日。

三、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中标服务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

1.负责核实煤炭减量现场审核及审核报告编制所需的各项原始资料,必要时可采用测试或验证方法;

2.负责进行项目现场审核,并编制项目现场审核报告;

3.负责提供项目现场审核报告5份。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为:8万元。

服务期限:15天。

服务地点:中海华邦化工有限公司

服务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7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四、采购项目简介

中海华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线已于2019年11月停产,其前三年原料煤炭使用量分别为27.9538、26.4961、19.457    万吨用于合成氨煤制气项目,现需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对中海华邦煤炭替代量进行现场审核。

五、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3、报价文件接收人:

六、报价时间、地点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1、报价时间:同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接收地点。

3、推荐成交候选人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

①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②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③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

④不同询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⑤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⑥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八、询价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报价时间前一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逾期递交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

2、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九、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货物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评审专家论证、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4、供应商报价前可与采购人沟通了解项目情况,本次报价为总承包包干价。

5、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供应商须按格式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且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可快递),报价文件正本壹份。

十、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认定报告经确认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的全款。

2、服务时间:由采购人指定。

3、供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4、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正规发票。

十一、本次询价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海华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化工路62号

联 系 人:陶瑞扬

联系电话:13901408979

 

 

 

2021年1月13日


附件:

报价单

致:中海华邦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海华邦化工有限公司原料煤减量替代认定现场审核服务询价采购

项目内容

 

一、项目简介:(见询价公告)

二、采购要求:签订委托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核,并出具认定报告。中标的咨询单位须自行履行合同,不得转包他人。

三、时间要求: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下午17:00。

报价(单位:元)

人民币(大写):             (¥:   )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联系电话:

日期: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