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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2-03-29  来源: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本指南的制定有什么依据?

为规范淮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淮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制订本指南。

二、本指南包含哪些内容?

本指南分为四部分,分别为《淮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淮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三、本指南规定的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淮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提交《淮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参加淮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的企业,需提交《淮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四、申请报告和工作总结的内容有哪些?

1、企业的基本情况,在本行业的地位、技术创新的领先性和引领作用。

2、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现状,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组织架构和运行体系建设、创新资源整合情况等。

3、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

4、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发展规划和重点举措。

五、评价材料包括哪些内容

评价材料包括评价数据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评价数据表

序号

数据名称

单位

1

营业收入

万元

2

利润总额

万元

3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万元

4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5

企业从业人员数

6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7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8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聘专家人数

人月

9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9.1

其中: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

10

通过国家、省认证的研发平台数

11

通过淮安市认证的研发平台数

12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省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13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14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14.1

其中:发明专利数

15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15.1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

16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数

17

最近三年被列入省新技术新产品目录、通过省级鉴定的项目数

18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19

新产品销售利润

万元

20

获国家科技奖励项目数

21

获江苏省科技奖励项目数

六、评价指标体系是什么?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三级指标

单位

权重

基本

要求

创新

投入

创新

经费

21

1. 研发人员人均研发经费支出

万元

8

≥4

2. 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3

≥3

创新

人才

15

3.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重

%

7

≥2

4. 技术中心拥有的高级专家和博士人数

4

≥2

5.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聘专家人数

人月

4

≥10

创新

条件

技术

积累

14

6.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专利数

2

≥5

7. 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4

≥1

8. 企业全部研发项目数

4

≥5

9. 研发周期三年以上的项目数占全部研发项目数的比重

%

4

≥10

创新

平台

11

10.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5

≥300

11.国家、省、市认证研发平台数

3

≥1

12.通过国家(国际组织)、省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3

≥1

创新

绩效

技术

产出

12

13.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4

≥2

14.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4

≥1

15.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数

2

≥1

16.最近三年被列入省新技术新产品目录、通过省级鉴定的项目数

2

≥1

创新

效益

27

17.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1

≥20

18.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

11

≥15

19.销售利润率

%

5

≥2

加分项

2

20.获国家、省科技奖励项目数

≤2

分档

由于不同行业在研发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技术中心评价时,对不同行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重”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行业

研发经费支出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

利润总额的比重

电子

0.8

0.8

0.8

轻工Ⅰ

0.8

0.8

0.8

轻工Ⅱ

1.2

1

1.2

化工

1

1

1

机械

1

1

1

医药

0.8

0.8

0.8

冶金

1.2

1.2

1.2

纺织

1.2

1

1

建材

1

0.8

0.8

有色

1

1.4

1.4

石化

2

1.2

1.2

软件

1

1

1

七、本指南的解释机关有哪些?

本指南由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八、本指南的实施从什么时候开始?

本指南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