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办法的制定有哪些依据?
1、江苏省政府2021年12月30日印发的《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苏政办发〔2021〕109号)。
2、淮安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淮发〔2022〕4号)。
二、本办法规定的申报企业基本要求是什么?
1、申报主体在淮安市注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2、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满足《淮安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要素条件》全部约束条件。
3、申报项目满足淮安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要素条件中引导条件的,评审过程中将予以优先。
三、本办法规定的认定流程是什么?
县区、园区工信部门根据本办法及当年度市工信局发布的申报通知、建设指南等要求,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和推荐,按申报通知要求推荐到市工信局。 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被推荐企业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考察,在最终得分60分以上的企业中择优确认认定结果,并通过市工信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企业经公示后无异议后,将被认定为市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四、本办法的解释机关有哪些?
本办法由淮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3月30日。